關于第1907/2006號條例附件十八的REACH修正案,根據第1272/2008號條例(EC),二異氰酸酯作為呼吸敏感劑第1類和皮膚敏感劑1類有統一分類。異氰酸酯在廣泛的行業和應用中用作化學積木,特別是在泡沫、密封劑和涂料中,特別是在整個歐盟。
經過正式磋商和討論,歐洲環境管理委員會向該委員會提交了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的意見。根據這些意見,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二相氰酸鹽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和混合物的成分,其使用或投放市場,對人類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委員會認為,這些風險需要在全工會的基礎上加以解決:
1.應向工業和用戶提供培訓的要求,而不影響成員國更嚴格的國家義務;
2.這一要求的信息應列入包裝。
應給予經濟經營者一段足夠長的時間,以適應新的要求。過渡期為3年,使有關勞動力能夠進行所需的培訓。
在條例第1907/2006號附件十八(REACH)中,增加如下條目:
74. 二相氰酸鹽,O = C=NR-N = C=O,R 具有未指定長度的芳烴或芳香烴單位
1. 不得作為物質使用, 作為2023年8月24日之后其他物質或用于工業和用途的混合物中的組成部分,除非:
(a)二氰酸酯的濃度單獨和組合重量低于0.1%,或(b) 雇主或自營職業者確保工業或用戶在使用該物質或混合物之前成功完成關于安全使用二分之二氰酸鹽的培訓。
2. 2022年2月24日之后,不得作為其他物質或工業和用途的混合物作為物質單獨上市,除非:
(a)二甲酸鹽的濃度單獨和組合重量低于0.1%,或(b) 供應商確保向該物質或混合物的接受者提供有關第1(b)點所述要求的信息,并將以下陳述放在包裝上,其方式明顯不同于標簽信息的其余部分:"自2023年8月24日起,在工業或使用之前需要進行充分培訓"。
3. 就本條目的目的,"工業和用戶"指任何工人或自營職業工人自行處理二相氰酸酯,作為其他物質或工業和用途的混合物中或監督這些任務的組成部分。
4. 第1款(b)點中提到的培訓應包括關于在工作場所控制皮膚和吸入接觸二相氰酸的指示,但不影響任何國家職業接觸限制值或國家一級的其他適當風險管理措施。這種培訓應由職業安全和健康專家進行,并具有相關職業培訓的能力。這種培訓應至少涵蓋:(a)第5款第(a)款中所有工業和用途的培訓內容。
(b) 第5款(a)和(b)段的培訓內容,用于下列用途:
在環境溫度下處理打開的混合物(包括泡沫隧道);
在通風的通風口噴灑;
輥應用;
通過畫筆應用;
通過浸漬和澆注進行應用;
機械后處理(如切割),未完全固化的物品不再溫暖;
清潔和廢物;
通過皮膚和/或吸入途徑進行類似接觸的任何其他用途;
(c) 第5款(a)、(b)和(c)段的培訓內容,用于下列用途:
處理未完全固化的物品(如剛固化,仍然溫暖);
鑄造應用;
需要使用設備的維護和維修;
開熱或熱配方的開處理(> 45°C);
露天噴灑,有有限的或只有自然通風(包括大型工業工作大廳)和高能量噴灑(如泡沫、彈性體);
以及通過皮膚和/或吸入途徑進行類似接觸的所有其他用途
5. 培訓內容
:(a) 包括在線培訓的一般培訓::(a) 關于:
二相酸鹽化學;
毒性危害(包括急性毒性);
接觸二相氰酸酯;
職業暴露限值;
敏感如何發展;
氣味作為危險指示;
波動性對風險的重要性;
二相酸鹽的粘度、溫度和分子量;
個人衛生;
所需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正確使用和限制的實用說明;
皮膚接觸和吸入暴露的風險;
與使用的申請流程有關的風險;
皮膚和吸入保護方案;
通風;
清潔、泄漏、維護;
丟棄空包裝;
保護旁觀者;
確定關鍵處理階段;
具體的國家代碼系統(如適用);
基于行為的安全性;
解讀或文件證明培訓已成功完成
(b) 中級培訓,包括在線培訓,內容是:
其他基于行為的方面;
維護;
變革管理;
評估現有安全說明;
與使用的申請流程有關的風險;
解讀或文件證明培訓已成功完成
(c) 培訓,包括在線培訓,內容是:
涵蓋的特定用途所需的任何額外解讀;
噴灑室外噴灑;
開熱或熱配方的開用處理(> 45°C);
解讀或文件證明培訓已成功完成
6. 培訓應符合工業或用戶經營的成員國規定。只要符合第4和第5段規定的要求,成員國可執行或繼續適用本國對使用該物質或混合物的國家要求。
7. 第2款(b)點所述供應商應確保向接受者提供提供物質或混合物的第4和第5款規定的培訓材料和
課程。培訓應考慮到產品的具體性,包括成分、包裝和設計。
8. 雇主或自營職業者應記錄第4和第5段所述培訓的
圓滿完成。培訓應至少每五年更新一次。
9.會員國應根據第117(1)條在其報告中包括以下信息:
(a)國家法律中預見的與二異氰酸酯的工業和用途有關的任何既定培訓要求和其他風險管理措施;
(b)與二異氰酸酯有關的已報導及認可的職業性哮喘,職業性呼吸系統及皮膚病的個案數目;
(c)二異氰酸酯的國家接觸限值(如果有);
(d)有關與此限制有關的執法活動的信息。
10. 這一限制應適用于不妨礙保護工作場所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其他工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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