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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工18002557723
            單位新聞
            「韓國」RoHS 4項鄰苯
            發布時間: 2021-11-25 13:36 更新時間: 2025-01-07 10:00

            新增有害物質限制要求2020年11月24日,韓國環境省資源再循環課發布第31184號總統令,對《電氣電子產品及汽車資源循環的法律案施行令》(韓國RoHS)進行修訂,2021年1月1日起管控的產品范圍增至49類,同時新增對4項鄰苯的限制要求,并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有害物質

            限量

            實施時間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2021-07-01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BBP)

            0.1%

            2021-07-01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2021-07-01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0.1%

            2021-07-01

            *用于維修2021年6月30日之前投放市場的電氣電子產品的零備件豁免于以上鄰苯限制。

            新增產品類別

            根據第31184號總統令,韓國RoHS管控的產品類別由26類增加至49類,新增的23類產品如下表所示:

            自動販售機

            無線路由器

            電吹風

            足浴機

            咖啡機

            除濕機

            烤面包機

            跑步機

            縫紉機

            煎藥機

            導航儀

            電熱水壺

            監控攝像頭

            電炸鍋

            脫水機

            電炒鍋

            電熱水器

            食品烘干機

            筑堤機


            掃描儀(便攜式除外)

            投影儀(便攜式除外)

            電動按摩器

            電子游戲機(不包括手機)


            *關于產品類別的更新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瑞旭解讀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新增的23類產品僅需要滿足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6項有害物質限制;自2021年7月1日起,除豁免外,所有49類產品均需滿足全部10項有害物質限制。

            合規建議

            根據《電氣電子產品及汽車資源循環的法律案》,任何人銷售超過有害物質含量限值的電氣電子產品,將被處以高不超過 3000 萬韓元的行政罰款。南京瑞旭提醒出口企業,2021年7月1日起韓國RoHS管控的49類產品都必須滿足4項鄰苯的限制要求,出口企業務必提前安排檢測確認,避免違規出口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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